动产财产权质押典当业务,房产抵押典当业务,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,鉴定评估的咨询服务,国家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。住房、二手房、期房、新房、公房、商业用房、办公楼、仓库、厂房
主要包括:
1、住房: 二手房、期房、新房、公房、办公楼、仓库、厂房;
2、民品: 珠宝、手机、照相机、钻饰、乐器、电脑、金饰、家电、邮币卡、衣服、瓷器、打火机、字画、古董;
3、物资: 钢材、水泥、铜材、铝材;
4、证券: 无纸化证券、沪市流通A股、深圳流通A股、有纸化证券、国债、国库券、证券;
5、机动车: 生活车、大型生活车(19座以上)、小型生活车(19座以下)、货运车、大型货运车(2吨以上)、小型货运车 (2吨以下)。 |